新华社北京9月23日电 题:人民幸福是最大的人权
新华社评论员
国务院新闻办日前发表《为人民谋幸福: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70年》白皮书。白皮书全面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权事业的发展历程和辉煌成就,系统总结我国在实践中形成的人权理念和经验启示,展现了新中国为人民谋幸福、为世界谋发展的坚定意志和不懈努力。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坚持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通过发展增进人民福祉,实现更加充分的人权保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35岁提高到2018年的77岁;人均国民总收入达到9732美元,高于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农村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7.7亿人减少至2018年的1660万人……历史和现实都证明,中国成功地走出了一条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丰富了人类文明多样性,为世界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通过加快发展改善人权提供了有益借鉴。
“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发展道路和保障模式。70年来,中国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形成了较为系统的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坚持把解决人民的生存权、实现人民的发展权作为第一要务,在此基础上坚持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有机统一,整体推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的平衡发展。今天的中国,各项事业蒸蒸日上,老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攀升,充分说明中国人权理念行之有效,中国保障人权的实践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法治是实现人权的保障。“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70年来,新中国创立了社会主义法治,从建设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到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从深化司法公开,到完善法律公共服务……中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促进了全社会人权法治意识的提高,为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在大力推动本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同时,中国还广泛开展、积极参与国际人权合作与交流:先后批准或加入26项国际人权文书;与20多个国家建立人权对话或磋商机制;累计派遣援外医疗队员2.6万人次,诊治患者2.8亿人次……务实有效的行动,为中国在人权发展领域“计利天下”的大国担当写下生动注脚,为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和人权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过程,本质上就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不断推动人权事业发展的进程。”同心共筑中国梦、携手奋进新时代,亿万中国人民必将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的权利,中国定能为促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