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块数据平台(一期)项目已由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1.2服务期限:2019年12月30日前通过系统初验,进入系统试运行阶段,2020年2月28日前完成系统终验。
2.1.3项目建设内容:雄安新区块数据平台(一期)项目立足于雄安新区数字城市建设的总体需求,以支撑容东片区智能城市建设为重点,围绕数据采集、存储、管理及服务等基础数据业务,重点建设数据汇聚系统、块数据库服务系统、数据目录系统、数据共享交换系统、数据服务系统、数据安全系统、运维支撑系统、块数据平台门户和软硬件采购等内容。
2.2招标范围:雄安新区块数据平台(一期)建设,包括完成本数据平台建设、安装、调试、培训、检验、试运行、三年免费运行维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专项资格要求
(1)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业绩;
(2)财务要求:提供2016、2017、2018年度或成立至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国信招标一层(鑫泰大厦院外铁轨旁)持①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格式自拟)、②经办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现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1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鑫泰大厦院外铁轨边)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雄安集团官网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恒
电话:15910369499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编:100044
联系人:焦俊、李茂、孙占海
电话:13911104613、18701286681、13720096212
电子邮件:Hessebutcher@126.com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