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容城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部分机关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额及条件
(一)户籍所在地为容城县或具有容城县居住证明;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已聘用为管控征迁录入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五)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为: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19日。
报名地点: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大楼313室)。
报考者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彩色小二寸免冠照片6张,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2:1的,将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全部为客观题,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计算机操作与应用、公文等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容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报考大气防治办公室岗位且专业对口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笔试分数加5分。
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进行,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专业知识、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按招聘人数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察考核范围的顺序为:
1.面试成绩高的;
2.全日制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
3.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考核
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面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七天。
对体检、考察考核以及公示期间经举报查实的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三年。合同期满,双方另行协商合同续签事宜。
2.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实行定额工资,研究生3400元/月,本科生3200元/月,专科生3000元/月;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
联系电话:0312-5600304
201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