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雄安新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谐征迁专题培训班拉开帷幕。培训旨在帮助新区和三县征迁工作一线工作人员充分认清肩负的重大责任,增强信心,激发动力,以新气象新面貌新担当新作为做好征迁安置工作。
培训班现场。
培训将持续到9月6日,来自新区和三县的200多名征迁工作一线工作人员将接受专题培训。
新区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专题培训班重点培训了完善后的征迁措施和细化政策标准程序。新区下一步的征迁安置工作将按照“四统四分”的总体要求,积极稳妥有序做好征迁安置。“四统四分”是指统一领导、统一政策、统一程序、统一文本;分类施策、分步实施、分村包联、分户到人。
记者从专题培训班上了解到,“统一领导”是指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坚持日常工作调度制度,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对三县的统一领导,确保工作步调一致。
按照“统一政策”的要求,严格执行征迁安置补偿政策标准,根据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印发的《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要求,统一按照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宅基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补偿、安置对象认定和房屋安置补偿等规定执行。
关于前一段时间部分群众反映的集体土地补偿分配比例、外嫁女和独生子女家庭认为补偿分配不公的问题,这次按照三县一致的原则,做了统一的规定。
此外,记者了解到,严格执行50平方米安置房相关政策,在实施宅基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征收时,按安置对象每人50平方米安置房建筑面积扣除宅基地上房屋的相应面积后,对剩余部分房屋评估补偿;房屋面积不足扣除的,按实有面积扣除。
“统一程序”方面,严格执行统一规范的土地征收程序,确保征地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与此同时,对征地告知、民主决策、调查确认、依法报批、发布公告、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了统一。
在村集体资产分配程序方面,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程序和村集体资产分配方案研究决策程序进行明确。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程序提出,根据《雄安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指导意见》,由村“两委”组织村干部、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等,结合本村实际,研究拟定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方案,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调查、登记、核实等工作,经过公示等环节后,提出确认结果。
村集体资产分配方案研究决策程序,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统一文本”是指,统一征迁安置合同文本、统一土地征收公告文本、统一征迁安置政策解读口径。
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开的原则,统一签订四个合同:《雄安新区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分户补偿合同》(适用于整体征迁的村)、《雄安新区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分户补偿合同》(适用于分步征迁的村)、《雄安新区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合同》、《雄安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合同》。
按照“四分”的要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三县工作实际,区分整体实施征迁村、分步实施征迁村,坚持分类施策、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带动,有力有序全面完成征迁安置任务。“分村包联、分户到人”是指全面落实责任制,层层夯实责任、抓好落实,真正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帮助一级解决问题,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
此次专题培训成效显著,参加培训的人员表示,要进一步坚定信心、下定决心,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攻坚克难的担当者和干事创业的排头兵,始终保持对党的忠诚心、对人民的感恩心、对事业的进取心、对法纪的敬畏心,做好征迁安置工作,确保新区征迁安置工作圆满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