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天津市宁河区与河北省唐山市生态环境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在天津宁河宾馆召开,会议签订了《宁河区与唐山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协同框架协议》,并建立天津市宁河区与唐山市玉田县、汉沽管理区、芦台经济开发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
会议决定,8月27日至29日,两地将开展联合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共同打击区域环境违法行为。本次联合执法将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重点对包装印刷、家具、医药农药、橡胶制品、机械、汽车制造、石油化工、加油站点、化学品制造等VOCs排放行业加强检查,强化处理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监管。加大水环境违法行为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废水直接排入地表环境的排污口,以及人口密集区、第三产业及工业集聚区等重点区域内的工业企业、餐饮、洗车、洗涤、畜禽养殖等行业涉水污染源,推动解决工业废水直排问题。
同时,开展涉污“散乱污”企业执法检查,巩固“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成果,通过严格执法,齐抓共管,促进涉污“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升级改造,实现“动态清零”。对未做到“两断三清”的“散乱污”企业,依法严肃查处,防止死灰复燃。两地还将协同打击交界区域的涉固废、危险废物等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杜绝反弹。(见习记者曹思宁 记者贾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