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雄安官网8月27日电(记者封俊龙)记者从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获悉,近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建设雄安新区优秀大众创业导师人才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印发,标志着雄安新区优秀大众创业导师人才库建设工作正式启动。
为进一步提升大众创业服务水平,深入推动创新创业工作,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全力支持新区打造“双创双服”活动升级版,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设河北省优秀大众创业导师人才库和河北省优秀大众创业项目资源库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187号)要求,新区决定建设雄安新区优秀大众创业导师人才库,旨在集聚优质共享的创新创业导师资源,切实发挥导师的创业引导和帮扶作用,提高创业服务水平,提升有创业意愿人员的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再升级。
《通知》要求,应聘创业导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同时须具备以下六个条件之一:(1)有5年以上创业经历,所创办企业在当地有一定影响或被遴选为“河北雄安新区就业创业典型”的;(2)企业高层管理者或在企业担任中层以上职务5年以上;(3)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创新创业教学、研究,或专职从事创业指导中级以上职称;(4)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咨询、培训、创业孵化等机构从事创业指导相关服务3年以上;(5)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工商、税务、金融、法律、科技、商务、中小企业管理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熟悉创业政策、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6)具有创业指导服务相关特长。
《通知》要求,被纳入新区创业导师人才库的人员,要接受省人社厅创业服务总体安排,按照省人社厅的统一要求,做好创业政策解答、创业指导等创业服务工作。《通知》还对选聘原则、选聘条件、选聘程序以及创业导师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