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高质量建设实验区(生活)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同意开展雄安高质量建设实验区(生活)项目前期工作的函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支持雄安新区后续大规模建设的有序开展,先行先试,面向社会,全方位展示新区的规划理念、建筑设计,施工建造、材料选型及工艺工法等,体现新区价廉物美的高质量建设实验区生活项目。
2.2建设地点:津海大街与333省道交汇处东南侧地块。
2.3规模:项目用地65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05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63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50平方米,其中住宅展示部分4200平方米,地上社区商业及配套展示部分1350平方米,展示馆部分1500平方米。
2.4项目投资估算:预计总投资约1亿元。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0日内完成设计及施工工作,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4 个月。
2.6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各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全部内容。设计招标范围:本次建设工程含红线范围内的各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概念方案优化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钢结构设计)、施工现场服务以及竣工验收阶段的服务、智能化设计、室内设计、软装设计、展陈设计、景观设计、标识设计、灯光照明设计、幕墙深化设计等)的所有设计工作;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护坡降水、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含软装的装修及相关部品采购)、布展陈列施工、建筑屋面、建筑给水、建筑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空调、消防工程、室外工程(含景观工程(软硬景及小品雕塑)、红线内配套工程(含水、电及热力、通讯))、电梯工程、临水施工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的。
3.2 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近5年内(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已完工的以下业绩要求
①设计业绩:建安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设计工程;
②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1亿元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工程;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1名,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①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③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①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5)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施工工作)最低要求:1名,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①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③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财务要求:提供2016、2017、2018年度或成立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7)信誉要求:按照《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其他失信行为(指“黑名单”中包括的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的;
(8)其他要求:/;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投标报名时应附联合体共同投标的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专业分工;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招标公告3.2条款有关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③不接受同等级资质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及其业绩认定;
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持加盖单位公章的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格式自拟)、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④联合体协议书(如有)、⑤“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投标人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12-5671238),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投标人按4.1款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按4.1款要求进行现场报名。(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第五开标室(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xaprtc.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容城县容美路2号
邮编:0717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邮编:100089
联系人:张辰頔、闫丽平
电话:010-82575731转210/15210105481
传真:010-82575840
电子邮件:2421168390@qq.com
网址:http://www.bkpmzb.com/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