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教人厅函〔2019〕9号)要求,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推荐,教育部会同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初审,确定了正式推荐对象。现对推荐对象予以公示(点击单位或个人姓名可查看事迹材料),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8日-2019年8月12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人事处
联系电话:0311-66005050 (兼传真)
电子邮箱:hbsjytrsc@126.com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449号
邮 编:050051
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8日
全国优秀教师推荐对象公示名单
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对象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