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出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取得等级的企业可下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日前,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评审和管理工作。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煤矿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本规定执行。办法指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达标等级具体要求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执行。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企业自主创建为主,自愿申请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申请评审之日的前1年内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高危行业企业应当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应当建立标准化运行质量和效果年度自评估制度,确保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有效,每年对本单位运行情况自评1次,并提交自评报告。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后,企业可提出复评申请。
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标准化达标企业监督抽查制度,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对评审单位的现场评审工作进行抽查,按高危行业不少于50%、其他行业不少于30%或不少于30家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并形成抽查报告。
对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实施以下激励措施:按规定下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列入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体系;优先推荐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参加“青年安全示范岗”“安康杯”竞赛优秀单位及个人等先进的评选。各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行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记者米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