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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招标丨雄安新区白洋淀内源污染治理试点项目环境监测与评估招标公告

2019-08-02 08:44:18 来源: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洋淀内源污染治理试点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雄改发投资〔2019〕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监测与评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雄安新区白洋淀南刘庄和采蒲台区域。

  2.2 项目规模:对雄安新区白洋淀南刘庄和采蒲台区域开展底泥污染治理,其中南刘庄试点项目区占地面积约1.12km²,采蒲台试点项目区占地面积约0.59km²,项目总投资约1.68亿元。

  2.3 项目内容:本项目通过对白洋淀南刘庄和采蒲台区域开展底泥污染治理试点工程,评估不同内源污染治理方式的效果,确定适合白洋淀底泥污染的治理方案,并制订相应的技术标准体系和规程规范,主要内容包括:

  (1)开展试点区域内源污染情况现状调查,在试点项目区内运用生态清淤、活水循环、原位修复和生态修复等治理技术对试点区域范围内源污染进行治理,并进行效果对比分析;

  (2)试验不同清淤施工工艺,并进行效果评估;

  (3)对疏挖底泥和围堰土方进行输送、脱水和资源化利用,对产生的余水进行达标处理;

  (4)对试点项目区范围进行生态恢复;

  (5)开展内源污染治理监测和评估;

  (6)编制生态清淤、原位治理、生态修复技术规程和评估办法。

  2.4 项目实施周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8月,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1月底。

  2.5 监测周期:施工前1个月开始至完成竣工验收、项目总结、评估、并最终完成技术规程的专家评审及验收工作为止。

  2.6 招标范围:在施工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对施工区域及周边的地表水、底泥、地下水、堆场余水、底泥堆场恶臭、噪声、生态环境等进行监测,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环境全方位监测,对部分关键位置(清淤现场、脱水场地、余水处理)、关键指标(TN、TP、SS、水生生物等)进行异常预警监测并及时报发包人处理,监测评估期结束后提交项目监测记录报告及监测评估报告,以分析内源污染治理效果及环境影响,并通过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附表的检测能力应能满足本项目检测要求,且必须包含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土壤等上述全部检测类别。

  (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承担过1项水和废水监测业绩;

  (3)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水利或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具有1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水和废水监测业绩;

  (4)财务要求: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或成立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6)其他要求: / ;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6日,每日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C座502)持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或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发至xazb@zjjc.com.cn购买招标文件。(2)投标人按4.1款现场报名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再按前款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并从网上完成报名登记,将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3)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4)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供如下资料: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投标人若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请提供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2日9:30,地点为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雄安市民服务中心政务中心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C座502

  邮编:100022

  联系人:徐畅

  电话:13661297020

  传真:010-88395455

  电子邮件:xazb@zjjc.com.cn

  2019年08月01日

责任编辑: 王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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