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机构标准及认定办法(试行)》(冀残联办函﹝2017﹞87号)《河北雄安新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雄安政字﹝2019﹞12号)有关规定,经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共服务局共同组建的专家组审核同意,将雄县世博康残疾人康复中心认定为孤独症儿童康复、智力残疾康复机构,容城县人民医院认定为脑瘫儿童康复机构,安新县天籁之音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认定为助听器验配服务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2019年8月1日—8月7日),如有异议,可向党群工作部反映。
联系人:党群工作部 程梓玻
联系电话:0312-5620850
河北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