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超短期融资券和优质主体企业债券主承销团入围,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1标段: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团,入围17家,其中12家为银行,5家为券商;
第2标段:优质主体企业债券主承销团,入围8家。
2.2服务内容:第1标段:超短期融资券承销;第2标段:优质主体企业债券承销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内容完成止。
发行周期:根据招标人用款需求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许可证或资质证书;
(10)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 在近三年(2016年1月1日到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4) 法律法规或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专项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
第1标段:
①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中A类主承销商资格(投标人以一级分行名义投标的,总行应满足本项要求);
②特别资格要求:
A:券商投标人特别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的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
B:银行投标人特别资格要求:每家银行仅能以总行或一级分行名义投标,但每家银行仅允许一家机构投标,若多家投标,按现场报名时间顺序不再受理第二家及以后机构报名申请。
第2标段:
①投标人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2018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中获得A类及以上;
②证券公司项目负责人应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的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
(2)财务要求: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若2018年审计报告尚未出具,则提供2017年审计报告,具体总资产、净资产数据应与所提供的审计报告一致。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4)其他要求:/;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在满足招标公告3.1及3.2资格要求基础上,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标 2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8月2日,每日9时0分至11时30分,14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国信招标一层持①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格式自拟)、②经办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③“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投标人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投标确认操作可咨询平台咨询电话0312-5671238),三类资料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必须在现场完成报名,无需携带其他未要求的资料)。
4.2 投标人按4.1款现场报名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按4.1款要求进行现场报名。(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4.3 若同一银行有总行或多家分行参加投标,按现场报名时间顺序不再受理第二家及以后机构报名申请。
4.4 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8月21日8时0分至9时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1日9时0分,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良乡评标区开标室(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营路口北)。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