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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招标丨雄县马庄干渠黑臭水体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9-07-18 20:14:27 来源: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县马庄干渠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已由雄县发展改革局以雄县发改投资审批字【2018】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百分之百,招标人为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雄县马庄干渠黑臭水体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雄县

  2.3招标范围:该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内容。

  2.4建设内容:雄县污水处理厂至龙湾污水处理厂污水连通管网和提升泵站以及雄县马庄干渠(城区段)底泥存量污染治理工程。管网铺设长度为4.5km,雄县马庄干渠(城区段)底泥存量污染治理工程治理范围总长3.6km(包括冀中名门到保静线小桥2.9km县城排污口到马庄干渠0.7km)。

  2.5计划工期:132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8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

  2.6质量标准要求:勘察符合国家标准,设计符合国家设计标准,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咨询服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1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17)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18)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之间存在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3.2专项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或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2)其中,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设计负责人具备(环境或环保相关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未被列入行贿犯罪记录名单中(查询地址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时间节点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之日止);

  4)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时间节点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之日止);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成员不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7月19日-2019年7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日下午14:30-16:30)。

  4.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注册核验通过后,即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投标人联系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已付费操作,投标人方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4.5备注:各投标人报名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无需再次注册登记,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登记,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13日14时30分,地点: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雄县雄州路雄州牌坊南50米路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雄县雄州路19号

  联系人:田志辉

  电话:0312-5302105

  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7号楼0703

  联系人:李清春

  电话:0312-5887056

责任编辑: 王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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