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和《河北省奶业振兴规划纲要(2019-2025年)》,巩固提升奶业全产业链竞争力,7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奶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印发。
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奶业振兴的目标任务,并出台多项政策措施,为奶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五项政策支持奶源基地建设。一是外购奶牛,对省外购买奶牛按照基准利率进行全额贴息和50%担保费补助。二是建设智能奶牛场,对存栏300头、500头及1000头以上奶牛场购置信息化设备、应用软件及相关设施,分别补助不超过30万元、50万元和300万元。三是改造提升家庭牧场,存栏在300至1000头左右奶牛家庭牧场改造提升,每场补助30万元。四是配套发展饲草产业,落实国家“粮改饲”政策,对全株玉米、苜蓿等收贮每吨补助60元;苜蓿种植在国家每亩补助600元基础上,省级再补助400元。五是培育高产奶牛核心群,省级对进口种用胚胎每枚补助1.5万元,对奶牛场使用雌性胚胎开展胚胎移植每枚补助2000元、性控冻精每支补贴150元,奶牛场参加生产性能测定,每头奶牛补助70元。
三项政策支持乳品加工企业。一是扩能补贴。省级对每新增年产1万吨婴幼儿乳粉产能支持4000万元,新增年产500吨奶酪或黄油产能支持2000万元,新增日产50吨巴氏杀菌乳产能支持1000万元;市县对每新增日处理生鲜乳100吨的高温灭菌乳、低温酸奶等其他乳制品产能支持1000万元。二是支持乳品企业自建牧场。省级对乳品企业自建奶牛场,按照设计存栏规模,每头牛位补助基本建设费2000元;利用国家现代农业园区扶持政策,对现代奶业产业园予以补贴。三是建立乳品市场调节机制。在生鲜乳相对过剩、企业产品销售困难时,对过剩生鲜乳喷粉进行补贴,稳定奶农生鲜乳收购。
其他方面支持政策。省科技厅设立奶业振兴重大科技创新专项,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方面的创新研发。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和省政府质量奖等奖项的乳品企业按现有政策予以奖励。对参加省级食品领军品牌和特色品牌评选的获奖企业予以奖励。对宣传河北奶业品牌,举办奶业大会、展览会等公共服务所需资金予以补贴。(记者 马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