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故意杀人一案,这是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以来受理的第一起刑事一审案件。该案由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光辉担任审判长,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检察长纪志明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被告人李某某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庭前,刘光辉院长认真阅卷、熟悉案情,与合议庭成员一起研究制定庭审方案。庭审中,审判长刘光辉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主持开庭,从容把握庭审节奏,针对本案争议焦点引导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庭审重点突出,程序规范,繁简得当,条理清楚。检察长纪志明认真宣读起诉书,通过智慧法庭多媒体展示系统清晰、直观地将证据在法庭上予以展示,针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准确阐述了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并进行了法庭教育。整个庭审程序依法规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鉴于案情重大,案件待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期宣判。
此次雄安新区法检“两长”共同出庭履职审理重大案件,是新区法检两院共同践行司法责任制要求的实际行动,是“一把手”带头办案的重要体现,对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规范庭审行为、提高案件质量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导作用。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推进,雄安新区法检两院积极落实上级部署要求,院领导带头出庭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现了带头办理案件常态化。法检“两长”出庭履职,既发挥了领导表率作用,又激发了一线广大法官、检察官工作热情,有利于促进庭审规范化,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