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民政厅深入开展低保问题专项整治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启动以来,河北省民政厅将贯彻落实全省第十四次民政会议部署与开展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和群众关切,深入开展低保问题专项整治,优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在主题教育中,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赵文海带队到沧州、衡水调研,深入到条件艰苦、问题复杂、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单位,与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有的地方在低保审批等环节,自行设置了一些不符合政策规定的限制性条件,比如,对家庭财产限制较严格,对子女家庭经济状况附加条件较多,导致低保审核审批过于严格。”赵文海表示,针对这一问题,他们将指导清理不合理审批限制性条款,本着便民利民原则,对可以通过省居民家庭经济核对系统核查的部门信息,减少相应证明材料。同时,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试点,县(市、区)政府或县(市、区)民政局可以授权或委托乡(镇、街道)开展社会救助审批工作,压实审核审批责任,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据了解,省民政厅还深入开展低保问题专项整治,就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农村低保扩面提标、提高农村低保保障率等作出安排部署。其中,明确各市、各类县(市、区)农村低保保障率指导比例、年度指导目标,建立任务台账,对农村低保保障率明显偏低的市及贫困县,重点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目前,全省各市都出台了细化落实政策措施,召开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部署推进会,确保在保稳定、防风险前提下提高农村低保保障率。
此外,为了防止重点边缘人群返贫致贫,我省制定了三道防线:兜牢兜紧现有87.66万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实行低保“渐退期”政策,确保实现稳定脱贫;落实刚性支出扣除和“单人保”扩面政策,将农村低收入家庭中老弱病残等困难人员纳入低保保障,做好兜底保障;对于暂时不能纳入农村低保的扶贫建档立卡人员,以及家庭收入在当地低保保障标准1.5倍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等重点边缘人群,分类纳入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实施重点监测,定期进行全量核查,对符合条件的指导县(市、区)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记者尹翠莉 通讯员刘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