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河北省2019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雄安新区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9年7月10日(星期三)早上6:30。
二、集合地点
保定市委党校门口(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五四东路531号)。
三、体检标准
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四、体检不合格人员的淘汰和递补
按照体检标准和规定程序,对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的考生予以淘汰。空缺名额从同职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2.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3.体检过程中,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的处理。
4.体检考生不得携带通信工具,不得由家长或亲属等陪同体检。对于体检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5.体检费每人400元,费用自理。
河北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