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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一院”交钥匙项目“三通一平”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9-07-02 17:49:26 来源: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校一院”交钥匙项目“三通一平”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北京市援建三校一院项目临时配套工程的函(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容城县荣乌高速南侧,地势平坦开阔,地面坡度很小。根据区域资料,拟建场地附近无断裂通过,无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作用,场地为不液化场地拟建场地主要土层分布较稳定,场地的稳定性、适宜性良好。

  2.2项目规模:本项目包含学校进场临时道路和医院进场临时道路,长度分别为2.09km和0.35km,道路总宽度9.0m,路面宽度8.0m。为满足施工车辆通行的需要,路面拟按三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路面采用装配式预制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面积约20235㎡。投资估算:3006.97万元。

  2.3本项目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35日内完成设计及施工工作;养护期为:自竣工之日起2年。

  2.4招标范围:为满足北京市援建雄安新区“三校一院”项目施工进场条件,使建筑材料能顺利运至施工现场,拟建设“三校一院”交钥匙项目“三通一平”工程(道路、填土)所包括各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养护、拆除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的。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需同时具备

  ①市政行业(道路)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需同时具备

  ① 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独立承担过城市道路(其中单个项目里程不小于3公里的)设计工作;

  ② 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独立承担过1项里程不小于3公里的城市道路;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执业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近五年内(2014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作为项目经理至少负责过1项里程不小于3公里的城市道路;

  (4)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作为设计负责人至少负责过1项里程不小于3公里的城市道路设计工作;

  (5)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执业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作为项目经理身份至少负责过1项里程不小于3公里的城市道路的施工工作;

  (6)财务要求:提供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7)信誉要求:按照《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其他失信行为(指“黑名单”中包括的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的;

  (8)其他要求:/;

  (9)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投标报名时应附联合体共同投标的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专业分工;

  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③不接受同等级资质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④不同工作阶段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及其业绩认定;

  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日下午1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持: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格式自拟)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资质证书复印件④联合体协议书(如有)⑤“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投标人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12-5671238),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投标人按4.1款现场报名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按4.1款要求进行现场报名。(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7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开标室(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楼西南侧大楼一层,投标人在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P1停车场换乘园区免费摆渡车进入园区再步行前往,建议提前前往)。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21.28.195.124:900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2019年07月03日

责任编辑: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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