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清晨5点40分左右,县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人员在安新县小田庄村西水域巡查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可疑船只在淀内行驶。执法人员立即上前进行盘查,发现船上安装有整套电鱼设备,船舱内有渔获物,渔政人员遂将其本人及船只带回县渔政管理站进一步调查。
经查,嫌疑人田某某,男,现年50岁,系安新县安新镇小田庄村人,其对违法捕捞事实供认不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农业农村局将此案移交公安局予以立案追诉。县公安局受理了此案并于6月9日晚予以刑事立案,犯罪嫌疑人被移送县看守所羁押,6月21日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批准逮捕。
这是自白洋淀实施禁渔制度以来因非法捕捞而进行刑事处罚的第一例案件,此案对提高淀区群众的守法意识、白洋淀渔业资源的保护、渔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必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目前,正值海河、辽河、松花江等三个流域同步禁渔期,禁渔时间从5月16日12时开始至7月31日12时止,禁渔期间除钓具外禁止其他任何作业方。县渔政部门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强化执法检查,继续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护渔业资源及水域生态,确保休禁渔制度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