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药监局印发《关于建设药品流通非现场监管系统(一期)药品追溯系统的通知》,推进实施药品追溯系统建设。通知提出,通过建设药品追溯系统,将实现实时监控省内药品流通情况,发挥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作用,对“问题药品”实施通知通告、风险预警、下架封存等措施,确保全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通知提出,将全省具备药品现代物流资质的13家批发企业和2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作为第一批入网单位,同时鼓励其他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入网。药品追溯系统将逐步扩展至全省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单体药店、医疗机构药房等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药品追溯系统首先将实施批准文号和注册证号管理(进口药品)的药品纳入监控范围,后续将中药饮片纳入监控范围。第一批入网单位按要求每日向药品追溯系统上报药品进销存信息情况,药品批发企业负责上报所有购进、销售、库存药品信息;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负责上报各门店所有购进、销售、库存药品信息。
第一批入网具备药品现代物流资质的批发企业是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石药集团中诚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华润河北医药有限公司、华润唐山医药有限公司、河北金仑医药有限公司、河北汇康医药有限公司、河北冀德医药有限公司、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河北冀北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河北顺泽医药有限公司、保定市久展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衡水龙马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第一批入网的零售连锁总部是河北神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记者马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