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2019年植树造林项目(秋季)生态游憩林部分勘察设计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雄改发(前期)[2019]0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雄安新区2019年植树造林项目(秋季)生态游憩林部分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秋季造林主要位于八于乡、晾马台乡、贾光乡、龙湾镇、朱各庄镇、鄚州镇、新区东南部龙湾镇东侧战略预留地和南侧规划林地。本项目建设面积约3.9万亩,建设内容包括南拒马湿地游憩林、晾马台郊野游憩林、雄安生态公园游憩林、环淀生态林的苗木栽植、地形建设、灌溉系统建设、管护。
2.3建设规模:南拒马湿地游憩林1.8万亩、晾马台郊野游憩林0.3万亩、雄安生态公园游憩林1.4万亩、环淀生态林0.4万亩。
2.4建设费用总投资:约15.7亿元。
2.5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本项目建设内容就雄安新区2019年植树造林项目(秋季)生态游憩林部分提供勘察(含工程测量、岩土勘察等内容)、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满足施工招标)、配合验收等相关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7服务期限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8个日历天提交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成果文件在初步设计和设计概算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14个日历天内出具。
2.8设计要求:
根据雄安新区总规和绿规,打造新区绿色基底,为新区生态安全提供重要保障,构建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建设高质量、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城水林田淀草系统治理,大规模植树造林,开展国土绿化,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打造优美自然生态环境,构建蓝绿交织、和谐自然的绿色生态空间,建设新时代的生态文明典范城市。
1.南拒马湿地游憩林,以湿地生境修复和生态保育为基础,统筹林地建设与湿地保护,遵循“有水则湿,无水则林”的原则,有机融合林地与湿地景观特色,并适度结合科普教育、湿地研究和生态休闲等多种功能,营造开合有序的郊野景观空间风貌,同时沿河建设连续性林水空间,形成自然生态的河道景观风貌。本项目包含南拒马湿地游憩林苗木栽植、地形建设及相关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
2.晾马台郊野游憩林,以整合森林、农田、果园、水系、湿地、村落为基础,开展林田观光、农果采摘、自然体验、健身休闲等活动,配套基础设施的风格与选材满足市民对乡野游憩活动的需求。本项目包含晾马台郊野游憩林苗木栽植、地形建设及相关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
3.雄安生态公园游憩林,坚持生态优先原则,以大尺度近自然林地为基础,发挥防风固沙、净化空气、降尘降噪等生态作用,结合林窗空间开展休闲游憩、文体健身、科普教育、森林康养等活动,丰富森林景观和内涵特色。植被建设采用近自然式种植,强调整体性景观效果,增强彩叶植物的比例。本项目包含雄安生态公园游憩林苗木栽植、地形建设及相关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
4.环淀生态林,沿白洋淀生态防洪堤建设,宽度不低于100米,通过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法,建设林淀交织的湿生林地、疏林草地和湿地。突出林淀交织、林水相依的景观。本项目包含环淀生态林苗木栽植、地形建设及相关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2 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1)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须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农林行业(林业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应有至少一个绿化面积不低于2000亩的类似园林绿化或造林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或包含勘察设计内容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业绩);可分别提供勘察业绩和设计业绩加总计算,一个设计业绩加一个勘察业绩被视为一个合格业绩(不局限于同一工程;若勘察设计为同一合同,视为满足业绩要求)。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须具有园林专业或风景园林专业或城市规划专业或林业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或成立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如果2018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未出,则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或成立至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
(5)信誉要求: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
(6)其他要求:/。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其中一家承担勘察工作,一家承担设计工作,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5日至2019年6月19日,每日9时至11时,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602室持下述材料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1)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农林行业(林业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加盖联合体各单位公章的联合体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如组成联合体);
(5)“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投标人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投标确认操作可咨询平台咨询电话0312-5671238)。
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加盖公章即为有效。(联合体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公章)
邮购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前提交上述资料扫描件,同时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出售记录表》,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以电汇形式将标书款汇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招标编号”并请将汇款底单扫描件、《招标文件出售记录表》扫描件及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和接收电子版招标文件的邮箱地址以邮件形式发送至peix@biddingcitic.com。招标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同时以快递形式寄去纸质招标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对快递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邮购咨询电话:18810867767。
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信息:
开户行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账号:7110 2101 8260 0030 709
5.2 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人报名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申请人不必重复注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完成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按5.1款要求进行现场报名。(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5.4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内,联合体成员需要变更牵头人以外成员的,需要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按要求完成联合体成员变更,变更成功后联合体牵头人需持网页截图联系本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变更联合体成员信息。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后,联合体成员不可变更。(变更时间以“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成功变更联合体成员时间为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开标室(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楼西南侧大楼一层,在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P1停车场换乘园区免费摆渡车进入园区再步行前往,建议提前前往)。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6层
联 系 人:耿浩洋、裴啸
电 话:010-84865055-169、18310952880
传 真:010-84865255
电子邮件:genghy@biddingcitic.com、peix@biddingcitic.com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相成
电 话:19933338990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