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县雄州镇古庄头村、马蹄湾村、南马庄村、十里铺村农村污水治理及淀边村岸带整治工程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雄改发投字【2019】5号 。建设资金: 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招标方案已核准备案,核准文号为 2019-003 ,招标人为雄县雄州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雄县雄州镇古庄头村、马蹄湾村、南马庄村、十里铺村农村污水治理及淀边村岸带整治工程EPC总承包。
2.2 项目概况:
(1)雄县雄州镇古庄头村、马蹄湾村、南马庄村、十里铺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新建污水处理总规模860m³/d,其中新建可移动一体化污水处理站700m³/d,新建人工湿地 160m³/d,详细工程规模如下:200m³/d污水站1座、150m³/d污水站2座、100m³/d污水站1座、50m³/d污水站2座、100m³/d人工湿地1座、60m³/d人工湿地1座;新建集中污泥处理站1座;新建小型污水提升泵井8座; 新铺设DN300截污干管10.6km。
(2)淀边村岸带整治工程:
古庄头村沿淀岸带整理(含垃圾清理)1452m,植草护坡 7623㎡, 淀边新打通修筑道路(最窄处1.5m)375m。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运营、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计划工期:156天。计划开始工作时间:2019年7月29日,计划竣工时间:2019年12月31 日;运营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1年。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咨询服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1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17)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18)其他:无。
3.2专项资格要求
(1)单位资质最低要求,同时具有以下三项资质:
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要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和2019年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
3)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信誉要求:在评审工作结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记录为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组成成员不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所有成员在评审工作结束前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8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在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进行报名;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注册完成后需现场报名。
4.2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2019年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勘察负责人注册证书;
3)如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4.3上述资料除注明复印件的提供复印件,其余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我公司进行备案。
5、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还。
6、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9年7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7、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雄县雄州路雄州牌坊南50米路东),届时投标人派代表出席。
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当日),投标人应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到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保证金收取处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8、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雄县雄州镇人民政府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雄县
联系人:赵军红
电 话:0312-579912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层
联 系 人:靳鹏飞
电 话:15933110525 0311-8305503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