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昝岗片区再生水厂工程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雄改发(前期)[2019]0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昝岗组团。
2.2 项目规模和内容: 在雄安新区东北部的昝岗组团雄安站枢纽片区规划建设一座再生水厂,污水处理规模3万吨/日,再生水设施供水规模为2.7万吨/日。
项目总占地:3公顷。
工程投资估算为:约2.52亿元。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本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后续招标所需技术要求、提供技术交底并配合指导现场施工、参加本工程竣工验收工作;(2)绿建咨询及申报;(3)专业设计的设计配合;(4)配合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5)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服务等。
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测量、测绘、地质勘察、工程物探、工程室内试验等。
设计内容:包括工程红线外一米以内所有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艺设备、构建筑物以及附属设施的土建、供排水、供电、自动化控制、道路运输、绿化等配套工程和设备、管线以及以上工程所需的所有红线内场地平整及土方回填等设计内容。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
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中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进行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2 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b.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且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b.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2014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规模为3万吨/天的污水处理厂或再生水处理厂设计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五年(2014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规模为3万吨/天的污水处理厂或再生水处理厂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合同和成果文件签章页,成果文件签章页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或成立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如果2018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未出,则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或成立至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
(5)信誉要求: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
(6)其他要求:/。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2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北展北街华远企业号17号楼10层(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①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格式自拟)②经办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③资质证书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④“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投标人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投标确认操作可咨询平台咨询电话0312-5671238),四类资料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必须在现场完成报名,无需携带其他未要求的资料)。
5.2 投标人按5.1款现场报名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按5.1款要求进行现场报名。(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5.3 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9时00分至6月13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开标室(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楼西南侧大楼一层,投标人在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P1停车场换乘园区免费摆渡车进入园区再步行前往,建议提前前往)。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