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对雄安新区启动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项目,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1.2采购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1.3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项目概况:
启动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为启动区“四横四纵”组团连接道路的一部分,包含A号路、B号路(北京路)、C号路(京雄路)、D号路、1号路(开放大道)、2号路(创新大道)6条干路,全长约40公里。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廊工程、排水工程、监控及智慧市政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总投资约96亿元。
1.5项目招标内容
编制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廊工程、排水工程、监控及智慧市政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配合完成可研立项阶段所有支撑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选址、土地预审、项目数字信息建设等工作,完成评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1.6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2.比选文件获取事宜
此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雄安集团官网(http://www.chinaxiongan.cn),申请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须准备以下材料:
(1)加盖申请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授权事项须注明申请领取比选文件);
(2)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资质或资信评价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于2019年5月16日10时前(节假日不休息)将上述材料扫描后发送至marui@sdic.com.cn邮箱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比选文件发送至申请人邮箱。若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比选申请活动,采购人有权拒收未进行备案登记的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
3.申请人资质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资质甲级或资信评价甲级;
(2)业绩要求:近三年独立承担过一个投资超过5亿元的市政道路或综合管廊工程项目的可研报告编制工作;
(3)项目负责人要求:1名,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截标/递交时间:2019年5月17日上午11点
截标/递交地点:河北省容城县容城体育馆西配楼二楼会议室
备注:申请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统一送达采购人规定的递交地点。迟于截止时间送达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5.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斐
电 话:0312-6098020
地 址:河北省容城县容城体育馆西配楼
6.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立、马蕊
电 话:13811891135 13911625770
邮 箱:yanglizt@sdic.com.cn 、marui@sdic.com.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