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容城县人民政府发布〔2019〕第1、2号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对河西村、龚庄村的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相关事项进行公告。
此次发布的公告主要有项目批准情况、被征收土地情况、土地补偿情况、房屋及附属物、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情况、安置办法和其他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公告明确,土地综合地价补偿及征收奖励,以转账的方式,支付给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议事规则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宅基地补偿包括土地综合地价补偿、综合补偿和征收奖励,以转账的方式支付给宅基地使用权人。
对安置对象实行房屋安置或货币安置。选择房屋安置的,安置对象在周转过渡期内,给予周转过渡补助和取暖补助。自安置房交付之日起,给予物业费、电梯费补贴。对安置对象给予口粮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给予养老保险参保补贴。
公告规定,自公告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村民委员会及农村村民对公告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容城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具体意见。对方案有异议的,可于方案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今天,容城县政府对河西村、龚庄村的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相关事项进行公告。记者就社会各界关心的补偿安置方案特点、如何保障一碗水端平、如何确保补偿资金不被截留和挪用、“人少地多”或“人多地少”等实际情况如何解决、方案张贴后的后续工作等问题采访了容城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李祚庥。(河北日报记者郭东、张伟亚、原付川 河北电视台记者宋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