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第三方图审单位,欢迎各申请人提出比选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比选项目名称: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第三方图审单位
1.2比选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3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项目概况:
项目实施地点:容东片区西部、市民服务中心北侧。
建设规模:规划占地约24.3公顷,总建筑面积约84.23万平方米。
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86亿元,建安费暂估71.8亿元。
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酒店、商务办公用房、专家公寓、服务型公寓、商业、幼儿园、服务配套、会议展览、雄安国际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地下停车场、地下人防等。
1.5项目服务内容:
本项目全部工程施工图及勘察报告审查工作(不包含人防图审查),提供正式施工图审查意见、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并为施工图加盖审图章,包括但不限于比选文件提及的政策性审查、技术性审查等图审相关要求,协助甲方进行勘察、消防、绿建、节能等报规报建工作。
1.6服务成果要求:
(1)技术审查终审意见书【8套】;
(2)审查合格书(附明细表,注明各单位工程规模)【8套】;
(3)施工蓝图(逐页加盖“施工图审查合格专用章”和审查人专用章)【8套】;
(4)与本项目有关的勘察、消防、绿建、节能图审成果文件;
(5)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图审成果文件。
2.比选文件获取事宜
此项目比选公告的唯一发布媒介为中国雄安集团官网(http://www.chinaxiongan.cn),申请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比选人概不负责。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须准备以下材料:(1)加盖申请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授权事项须注明申请领取比选文件);(2)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4)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申请人于2019年5月17日18时前(节假日不休息)将上述材料扫描后发送至xacsfzzcb@sina.com邮箱进行备案登记,审核通过后,比选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比选文件发送至申请人邮箱。若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比选申请活动,比选人有权拒收未进行备案登记的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1.6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1.7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活动公正性;
3.1.8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1.9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1.10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3.1.11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咨询机构;
3.1.12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咨询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3.1.13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咨询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3.1.1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3.1.1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3.1.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17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1.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0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2专项资格要求
3.2.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房屋建筑一类审查机构认证证书;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及高级职称且有8年以上审图工作经验;
3.2.3财务要求:申请人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并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如申请人为近三年新成立的,则提供自成立之后的),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不良诉讼;
3.2.5其他要求: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类似投标、参选活动中没有欺骗行为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外省申请单位参与比选之前须已在河北省完成备案。
3.2.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20日10:00。
递交地点:河北省容城县奥威路华夏银行二楼前台。
备注:申请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统一送达或快递至比选人规定的递交地点(采用快递方式的,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迟于截止时间送达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接收。
5.比选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文志
电 话:18612627770
邮 箱:xacsfzzcb@sina.com
地 址:河北省容城县奥威路华夏银行二楼前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