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雄安新区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容城段)水土保持监测及环境监测,是雄安新区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的组成部分,雄安新区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19]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及环境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容城段。
2.2项目规模和内容:南拒马河右堤(容城段)加高加固治理,起点为沟市村,终点为新盖房枢纽引河闸,治理标准为200年一遇,总长度约19.3公里,含堤身防护,右堤堤顶道路硬化;主河槽(容城段)疏浚治理;新建东河引水闸,拆除重建东马营倒虹吸,新建容城管理处;容城段护堤房;各闸站、护堤房、安全监测系统及管理处供电。
2.3服务期限:工程开工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
2.4招标范围:雄安新区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容城段)水土保持监测及环境监测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监测期内的水土流失影响因子监测、水土流失状况监测、水土流失危害监测、水土保持措施及效益监测、施工期环境监测(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人群健康)和运行期水质监测,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合同估算价:约3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及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项目包含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土壤等);
(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1个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环境监测业绩,可分别提供水土保持监测业绩和环境监测业绩,一个水土保持监测业绩加一个环境监测业绩被视为一个合格业绩(不局限于同一工程);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利工程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财务要求: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6)其他要求:/;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应至少包括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环境保护监测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应为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或环境保护监测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进行投标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日下午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提供,格式自拟)、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或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若有)、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发至3223074799@qq.com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按5.1款现场报名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按5.1款要求进行现场报名。(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4.3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供如下资料: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Word版、盖章后电子版均需发3223074799@qq.com邮箱);投标人若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请提供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请按我公司账户汇款,然后将汇款单(汇款备注招标编号:1940STCX0332)扫描件及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发送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第一开标室(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楼西南侧大楼一层,投标人在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P1停车场换乘园区免费摆渡车进入园区再步行前往,建议提前前往)。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投标人须按照要求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注册并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平台的相关规定。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邮编:100080
联系人:安乐、魏然、封勋
电话:010-62688254(购买标书)
电话:010-62688256/8227,15810996653
传真:010-62688250
电子邮件:348245295@qq.com
账户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账号:9576032800000067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