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区公益性公墓及殡仪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编制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本项目投资总估算约为8亿元。
1.3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区公益性公墓及殡仪馆项目。
建设规模:新区公益性公墓及殡仪馆项目包括雄县公墓及一处殡仪馆。公益性公墓用地面积约22公顷,建筑面积约6.4万平方米,安葬骨灰25万盒;新区殡仪馆用地面积约15公顷,建筑面积约2.55万平方米,年处理遗体能力15000具。项目建设按照功能划分,主要分为公墓区、骨灰寄存区、业务区、遗体处理区、悼念区、火化区、祭扫区、集散广场区、后勤管理区等功能区。公益性公墓具备安葬接待、骨灰安放、骨灰安葬、葬礼服务、祭奠服务、生命纪念等服务功能;殡仪馆具备殡仪接待洽谈、遗体接运、保存、消毒清洗、防腐整容、告别、火化、守灵服务和心理抚慰等主要服务功能。
1.4项目招标内容:负责编制新区公益性公墓及殡仪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取得有关部门批复,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本省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成果满足有关部门要求。
1.5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1.6确定原则:推荐排名第一(经评审的最低价)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
2.比选文件获取事宜
此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媒介为“雄安集团官网”(http://www.chinaxiongan.cn/),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投标人获取比选文件方式为:于2019年5月13日下午5时前(节假日不休息)将法人盖章、签字的投标委托书(格式自拟)扫描件发至“5.采购人联系方式”中所示邮箱备案登记,采购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比选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活动,采购人有权拒收未进行备案登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近3年内有同类或类似业绩至少1项(2016年1月1日至今)。
(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不良诉讼。
(5)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截标/递交时间:2019年5月17日中午12:00
截标/递交地点:保定市容城县奥威路83号中交疏浚雄安新区开发建设现场指挥部
备注:申请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统一送达采购人规定的递交地点。迟于截止时间送达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5.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东宇
电话:18801277561
邮箱:15934568346@163.com
地址:保定市容城县奥威路83号中交疏浚雄安新区开发建设现场指挥部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