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城县大水大街与荣乌高速互通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开展容城县大水大街与荣乌高速互通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 0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容城县县城西南角,该互通采用半菱形互通形势,利用荣乌高速1孔13米分离式立交设置互通,互通范围主线全长1110m,匝道均为单向车道,路基宽度采用9m,匝道全长1939m,匝道设计速度为30-40km/h。连接线采用对向车道,路基宽度为10.5m,长度40m,设计速度为40km/h。新建2座通道和2座涵洞,设置简易收费设施2处。
2.2投资预算:项目估算总投资约0.39亿元,其中建安费约0.32亿元。
2.3服务周期:
(1)勘察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20日内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各项目初步勘察报告,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详勘报告,施工配合期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设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30日内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各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期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4招标范围:
(1)勘察范围及内容:容城县大水大街与荣乌高速互通工程范围内工程项目勘察。勘察内容为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勘察及服务工作。
(2)设计范围及内容:容城县大水大街与荣乌高速互通工程范围内工程项目设计工作。设计内容为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BIM设计、CIM城市智慧模型、施工阶段技术交底、承担后续各施工标段招标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按照各施工招标标段分别编制招标图纸、配合招标答疑、现场踏勘)、竣工验收、配合招标人科研成果申报、专利技术申请等各阶段设计及服务工作。
(3)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4)合同履行过程中,勘察设计服务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 专项资格要求
(1) 资质最低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2) 业绩最低要求:同时具备①近五年独立承担过1个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含桥梁)的设计工作,②近五年独立承担过1个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勘察工作;
(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五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主持过1个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的设计工作;项目勘察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五年内作为项目勘察负责人至少主持过1个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工作;
(4) 财务要求:提供2015年至2017年度或企业成立至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
(5)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招标公告中“近三年”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近五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日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和平社区锦泰花园A区3栋1单元101室)持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5.2 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开标室,投标人在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P1停车场换乘园区免费摆渡车进入园区再步行前往,建议提前前往。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美路2号
邮编:071700
联系人:郗文彬
电话: 0312-609802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邮编:050051
联系人:吴红亮
电话:18931106830
传真:0312-5678876
电子邮件:hxzbxaxq@163.com
网址:http://www.hbhxzb.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
2019年4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