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棚户区改造容东片区安居工程配套给水管网系统工程包括: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雄安新区棚户区改造容东片区安居工程(A)社区配套给水管网系统和排水管网系统工程前期工作的便函》批准的雄安新区棚户区改造容东片区安居工程(A社区)配套给水管网系统工程;以《关于开展雄安新区棚户区改造容东片区安居工程(F社区)配套给水管网系统工程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8]010号)批准的雄安新区棚户区改造容东片区安居工程(F社区)配套给水管网系统工程;以《关于雄安新区棚户区改造容东片区安居工程(B、C社区)配套给水管网系统工程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013号)批准的雄安新区棚户区改造容东片区安居工程(B、C社区)配套给水管网系统工程;以《关于雄安新区棚户区改造容东片区安居工程(D、E、G社区)配套给水管网系统工程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019号)批准的雄安新区棚户区改造容东片区安居工程(D、E、G社区)配套给水管网系统工程。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雄安容东片区是雄安新区先期启动建设的片区之一,位于容城县城以东、启动区和现状荣乌高速以北、津保铁路以南、张市村以西,规划用地面积约12.7km2。本次实施建设的是容东片区内的配套给水管网系统工程,工程总投资约7.5亿元,建安费约6.0亿元(具体以批复的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设计服务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服务内容为容东片区内的市政给水工程(具体工程项目详见下表)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提供技术交底、承担后续各施工标段招标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并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有关科研项目、配合奖励申报等工作。
2.3服务期限
设计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2 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具有1项单个合同设计范围内对应的投资额为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水工程(给水厂站或管网)的设计工作业绩;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名,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五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具有1项单个合同设计范围内对应的投资额为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水工程(给水厂站或管网)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4)财务要求:提供2015年度至2017年度或成立至2017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6)其他要求:/;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9日,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日下午2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锦泰花园A区1号楼3单元101室持①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格式自拟)、②经办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③资质证书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④“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投标人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投标确认操作可咨询平台咨询电话0312-5671238),四类资料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必须在现场完成报名,无需携带其他未要求的资料)。
5.2投标人按5.1款现场报名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按5.1款要求进行现场报名。(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5.3 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9时30分至10时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30日10时0分,地点为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开标室(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楼西南侧大楼一层,投标人在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P1停车场换乘园区免费摆渡车进入园区再步行前往,建议提前前往)。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