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期工程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雄发改(前期)[2018]0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雄县马务头村南。
2.2项目规模和内容: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期工程项目,具体如下:
焚烧处理,餐厨、厨余垃圾处理,粪便处理,污泥处理,医疗废物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以及红线外配套建设进场道路,给、排水管网,发电并网等配套基础设施,预留向周边组团、社区供热、供气等路由。其中垃圾焚烧处理发电2250t/d、焚烧炉渣利用450t/d、飞灰处理50t/d、有机垃圾处理600t/d、污泥处理150t/d、医疗垃圾10t/d。
项目占地:500亩。
投资估算为:约26亿元。
2.3设计服务期限:21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60日历天提供施工图文件;提供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阶段技术服务直至工程验收完成。
2.4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期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文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续招标所需技术要求、提供技术交底并配合指导现场施工、参加本工程竣工验收工作;(2)绿建咨询及申报;(3)专业设计的设计配合;(4)配合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5)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服务等。
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测量、测绘、地质勘察、工程物探、工程室内试验等。
设计内容:包括工程红线外一米以内所有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艺设备、构建筑物以及附属设施的土建、供排水、供电、自动化控制、道路运输、绿化等配套工程和设备、管线以及以上工程所需的所有红线内场地平整及土方回填等设计内容。BIM、CIM及信息化设计。
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中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进行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管理,执行建设者工资保障金相关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2 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资质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2)设计业绩最低要求:近三年(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一个单线处理能力600吨/天及以上或总处理能力1000吨/天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计业绩,和具有至少一个单体地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物或构筑物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三年(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一个单线处理能力600吨/天及以上或总处理能力1000吨/天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设计负责人业绩(须提供合同和成果文件签章页,成果文件签章页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或成立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如果2018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未出,则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或成立至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
(5)信誉要求: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未被列入行贿犯罪记录名单中(查询地址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6)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7)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其中一家为勘察单位,一家为设计单位,牵头方应为设计单位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9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日下午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0层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持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5.2 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雄安新区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