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下午,河北省政府召开全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图片来源: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日前,河北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整治的意见》。意见提出,要深化落实“政府主导、属地管理、企业自律、部门监管”的工作机制,实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厂、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超限超载车辆不上路、政府落实治超主体责任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县的总体目标。
·健全工作机制
落实政府治超的主体责任。各市、县政府认真落实治超主体责任,各市、县政府主要领导是治超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将治超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大气环境治理等考核内容。
完善治超组织机构。各市、县成立由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参加的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专题会议,汇总分析源头治超与路面执法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切实组织实施好本地治超管理工作。
·加强源头治理
落实货运源头企业主体责任。在厂区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货运车辆车型及限载标准、车辆要求等信息。健全车辆配载、装载登记、统计制度,加强档案管理。严禁为车辆超标准配载、装载,严禁为证照不全、非法改装的车辆配载、装载。
加强货运源头企业摸排。各市、县交通运输部门组织运输企业每季度对所属货运车辆开展货运装载地和卸载地调查统计,运用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卫星定位信息进行验证。各地治超办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核查比对,合法经营的,由县级政府公示纳入监管,非法经营的,依法取缔并追究相关责任。
加强货运源头监管。积极推进货运源头监管信息化建设,将货运源头企业磅房数据和称重现场、出入口视频等信息输入治超网络,进行实时监督。加强对政府公示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企业安全生产职责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处并追究企业相关人员责任。
加强货运车辆改装源头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将排查整改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列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内容。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地从事货运车辆改装的企业信息进行摸排,合法经营的,由县级政府公示纳入监管,存在非法改装和拼装以及涉及违法占地等行为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加强联合执法
加大执法力度。各联合治超站严格执行“六个不放行”,即:车辆和驾驶人违法违规行为不处罚不放行、超限超载不卸载不放行、非法改装不恢复原状不放行、改装源头不查清不放行、货运源头不查清不放行、行驶路线不查清不放行。倒查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等信息,追究涉及的路面治超执法、货物生产或装载源头、车辆生产和改装及维修场所等单位的过错责任。严厉打击锁车避检、停车堵路、带车绕行等行为。
实行货运车辆通行公路“靠右行”。重中型货运车辆在公路上应当靠右依次行驶,对于违反规定的重中型货车,公安交管部门通过电子警察抓拍或现场检查予以处罚,并严厉查处货运车辆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加强高速公路治超联合执法。对收费站超限超载车辆通行情况进行排查,将出口计重收费数据实时上报联合治超站,并提供站前移动称重设备,为治超联合执法提供便利条件。将超限超载车辆信息录入“黑名单”。
·推进科技治超
建设河北省治超综合管理平台。将全省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负责监控的企业、车辆、驾驶人信息及卫星定位信息、信用信息、执法数据等各类数据信息进行共享,实现数据交换、证据移送和监督管理信息化。
建立货运车辆电子货单制度。逐步整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的企业、车辆、驾驶人数据,通过搭建服务平台,企业运输货物时登录平台填报相关信息,自动生成电子货单,实现装载、运输、卸载等信息可在手机APP实时查询。
加快联合治超站电子警察建设。加快实施联合治超站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建设,并接入当地公安交管网络。站前预检称重设施按“一用一备”设置,保证24小时逢车必检。
加快高速公路入口称重设施建设。加快推行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查、出口计重倒查的治理模式。新建高速公路应将入口称重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已运营高速公路收费站结合实际设置称重检测设施。(记者曹智 见习记者韩振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