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雄安官网4月19日电(记者朱伟琳)4月19日,雄安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4月20日8时至25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4月20日至25日,受升温和高湿影响,扩散条件较差。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经省政府同意,4月20日8时,雄安新区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工业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初定解除时间为25日24时。
《通知》要求,预警期间,制砖等建材行业(玻璃行业除外),铸造行业熔铸工序、所有行业喷涂工段(自动化汽车生产线除外)实施停产措施,大宗物料运输的重型柴油车最大限度停运。雄安新区三县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