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雄安新区容东片区综合能源项目实施方案咨询报告编制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1.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投资和政府补贴
1.3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雄安新区
雄安新区容东片区位于容城县城以东、启动区和现状荣乌高速以北、津保铁路以南、张市村以西,规划面积12.7平方公里。综合能源系统,将构建区域、街区、用户三级综合能源站,整合电力、供热、燃气等同层级能源设施,进行一体化建设,并配套建设电力、供热、燃气管网,本项目主要包括燃气、供热(冷)工程,总投资约26亿元。
1.4项目招标内容:
负责研究雄安新区容东片区综合能源项目的实施方式,提出实施方案建议。主要内容有:一是研究提出容东片区综合能源项目PPP模式的实施方案,包括综合能源项目概况、风险分配基本框架、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合同体系、绩效考核、社会资本方遴选方案、投融资和财务方案、保障与监管措施等内容;二是研究提出容东片区综合能源项目全资或控股模式的实施方案,包括综合能源服务的标准、投资回报、价格及其测算、可行性分析、特许经营协议框架草案、合作方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选择方式、保障需求等内容;三是完成委托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比选文件获取事宜
此公告发布媒介为“http://www.chinaxiongan.cn”,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投标人获取比选文件方式为:于2019年4月22日8时(24小时制)前(节假日不休息)将法人盖章、签字的投标委托书(格式自拟)扫描件发至“5.采购人联系方式”中所示邮箱备案登记,采购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比选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活动,采购人有权拒收未进行备案登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自行承诺(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
(16)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2专项资格要求
(1)比选单位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
(2)近三年(指2016年1月1日开始)参与过2个及以上供热或燃气等能源项目咨询工作;
(3)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并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或成立至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不良诉讼;
(6)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截标/递交时间:2019年4月25日12时(24小时制)
截标/递交地点:河北省容城县容城体育馆西配楼308室
备注:申请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统一送达或快递至采购人规定的递交地点。迟于截止时间送达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5.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鹏
电话:18003219651
邮箱:471879192@qq.com
地址:河北省容城县容城体育馆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