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担的雄安新区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容城段),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设计咨询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3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雄安新区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容城段) 设计咨询单位
雄安新区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容城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南拒马河右堤(容城段)加高加固治理,起点为沟市村,终点为新盖房枢纽引河闸,治理标准为200年一遇,总长度约19.3公里,含堤身防护,右堤堤顶道路硬化;主河槽(容城段)疏浚治理;新建东河引水闸,拆除重建东马营倒虹吸,新建容城管理处;容城段护堤房;各闸站、护堤房、安全监测系统及管理处供电。
项目设计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包括南拒马河在设计、建设、运营等不同阶段的信息化需求,同时在规划、设计、建设过程中产生的BIM等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CIM管理平台。
1.4项目招标内容:对初设批复后的设计工作进行全过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对设计阶段方案优化、设计图纸审查、设计变更审查、预算审核、投资控制等提出意见,并出具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及相关设计咨询报告。
1.5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1.6确定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经专家评审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
2.比选文件获取事宜
此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媒介为“//www.xiongan.gov.cn/”,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投标人获取比选文件方式为:于2019年4月18日18时前(节假日不休息)将法人盖章、签字的投标委托书(格式自拟)扫描件发至“5.采购人联系方式”中所示邮箱报名登记,采购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比选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活动,采购人有权拒收未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人的比选申请文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本项目的设计施工EPC中标单位。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完成2项工程投资额2亿元(含)以上的水利工程设计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项目名称、工程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或能证明投资额的材料。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且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担任工程投资额2亿元(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成果文件签章页,合同或成果文件签章页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或其他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不良诉讼。
(6)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及重大设计质量安全等问题。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截标/递交时间:2019年4月23日10时(24小时制)
截标/递交地点:河北省容城县容城体育馆西配楼502室
备注:申请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统一送达或快递至采购人规定的递交地点。迟于截止时间送达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5.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加贝
电话:19801986678
邮箱:272881584@qq.com
地址:河北省容城县容城体育馆西配楼5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