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4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卫彦明作的关于提名刘光辉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提请任命审判人员的说明。
会议决定任命刘光辉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峰向刘光辉等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此外,会议还任命了雄安中院其他9名审判人员。
刘光辉等受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2019年1月4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卫彦明作的关于提名刘光辉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提请任命审判人员的说明。
会议决定任命刘光辉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峰向刘光辉等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此外,会议还任命了雄安中院其他9名审判人员。
刘光辉等受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