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4月4日发出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表示要将近三年发生过安全事故或前期排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的高校列为重点工作对象,今年夏天将组织现场抽查。
教育部要求,对近三年发生过安全事故、前期排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未达到要求的高校将列为重点工作对象。按照规划,今年4月和5月,各高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自查方案,组织对本校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安全自查,建立自查台账,逐条整改落实,并将自查自纠报告报送上级主管单位;6至8月为现场抽查阶段,抽查的具体时间将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被检查高校,检查时间为1天,具体抽查的实验室名单由检查组现场决定,学校根据现场检查出具的书面整改意见,逐条整改落实;9月,各主管单位对学校上报的自查自纠报告和现场检查整改报告进行审核,对于自查自纠工作不力,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由主管单位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对于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记者 雷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