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年我省将治理水土流失两千平方公里
从3月26日召开的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获悉,根据《河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今年,我省要完成20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目前,省水利厅已下达各市治理任务,市级分解落实到县级行政区。
为统筹推进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各级水利部门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结合各类生态项目,积极利用各类资金,共同做好全省水土保持规划的组织实施。着力抓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坡改梯项目、京津风沙源治理水利项目等水保重点工程建设。目前,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11个项目县已全部上网招标,其中6个已完成招标、4个已开工。坡耕地治理项目3月底完成项目审批,4月底完成招投标并力争开工建设,5月份全部开工。京津风沙源项目正在积极协调,尽快完成审批和招投标工作。
加大清洁小流域建设力度,全面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年底前,各山区市依托重点项目,结合流域水系整治、水源地保护、城市(城镇)周边水土流失治理、生态农业推广、美丽乡村建设、全域旅游景区建设等实施2至3条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张承两市完成京冀合作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尾工和已完工小流域竣工验收工作,力争利用京冀潮白河上游生态保护横向补偿资金,继续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保定市完成白洋淀上游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推进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为加快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今年我省将重点抓好政策制度、督查问责和监测支撑等体系建设。
完善政策制度体系。结合新形势、新情况,健全督查问责制度,创新工程建管制度,形成国策宣传体系;完善投资政策和建管制度,构建规范有序、监管有力、问责有据、释放活力的水土保持行业政策制度体系,形成联动共治格局。
严格督查问责体系。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强化水土保持方案的刚性约束,严守水土保持生态红线。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实现在建项目检查全覆盖。继续加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真正发挥考核引领促进作用。
提升水保监测支撑体系。继续做好监测站网建设管理,做好监测站点日常监测。配合海河水利委员会做好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等53个县(市、区)的动态监测,重点做好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等115个县(市、区)的动态监测,定量分析县级行政区域水土流失变化。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信息化监管,在建项目的核查比例不低于50%,竣工验收项目100%开展外业抽查。结合我省智慧水利系统规划,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系统建设。(记者赵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