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
(2019年3月27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查了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
(2019年3月27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查了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