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工信厅转发工信部办公厅通知提出,3月20日至3月25日,2019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开始申报。
示范内容为围绕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面,从提升服务供给、加快服务创新和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着力,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通过示范引领,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加快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示范项目申报需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实力和融合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积极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示范项目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信息消费健康良性发展。示范内容包括5类领域10个方向。(记者米彦泽 见习记者曹素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