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雄安新区印发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
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创业就业
近日,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雄安新区将强化政策措施,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和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发挥政府融资担保机构作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有效发挥融资增信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创业就业。
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到2020年底,三县要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体系,并设立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金。三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的担保支持,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
扶持和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新区将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对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且无欠缴,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今年,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
完善和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最高不超过60万元。各县可因地制宜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由此产生的贴息资金由各县财政承担。推动奖补政策落到实处,按各地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1%确定奖补金额,奖励创业担保贷款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用于工作经费补助,引导其进一步提高服务创业就业的积极性。
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鼓励各县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快建设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各类创业孵化载体,创新孵化方式,完善孵化功能,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入驻各类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按符合条件人员入驻项目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按照规划要求,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利用闲置房舍、场地,为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免费提供经营场地。新区和各县将根据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实体数量、孵化效果和带动就业成效,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一定奖补,所需资金从各级创业扶持资金中列支。
实施青年见习计划。今年元旦起,新区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到16至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记者原付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