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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线、安大线(新区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比选公告

2019-03-21 17:14:55 来源: 中国雄安集团官网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建设的容易线、安大线(新区段)公路工程,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1.2项目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1.3项目概况:

  容易线(新区段)公路工程起点位于容固路与新区界交界处(小野桥村北侧),而后沿容固路线位向东南方向至沙河村南侧,再沿天津干渠北侧向东,在南河照村南侧接现状省道 S333,并沿现状省道 S333 线位向东接至省道S042主线全长约24.1公里,技术标准为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配套道路津海大街北延全长约0.4公里,技术标准为双向六车道二级公路,大水大街北延全长约2.2公里,技术标准为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工程总投资约13.48亿元,其中建安费约9.01亿元。

  安大线(新区段)公路工程起点新区界,向北穿越徐新公路、北瀑河,终点止于新区规划东西向道路,路线全长4.2公里,建设标准为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工程总投资约3.12亿元,其中建安费约2.16亿元。

  1.4项目招标内容:负责容易线、安大线(新区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相关工作及完成委托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承担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地表水、声环境监测费用等。成果文件需满足有关部门审核要求。

  2.比选文件获取事宜

  该公告发布媒介为“http://www.chinaxiongan.cn”,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投标人获取比选文件方式为:于2019年3月25日12时(24小时制)前(节假日不休息)将法人盖章、签字的投标委托书(格式自拟)扫描件发至“5.采购人联系方式”中所示邮箱备案登记,采购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比选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活动,采购人有权拒收未进行备案登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自行承诺(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

  (16)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2专项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提供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签约金额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以上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业绩;

  (2)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且担任过类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并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或成立至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不良诉讼。

  (5)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截标/递交时间:2019年3月28日12时(24小时制)

  截标/递交地点:河北省容城县容城体育馆西配楼

  备注:申请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统一送达或快递至采购人规定的递交地点。迟于截止时间送达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5.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郗文彬

  电话:18910709949

  邮箱:18910709949@qq.com

  地址:河北省容城县容城体育馆西配楼

责任编辑: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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