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发布。《办法》对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及变更、定点创业孵化基地的运营、监督,资金补贴管理,创业实体入驻、退出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其中,这些要点值得关注!
问题一:如何进行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
申请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运营或者管理单位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可提供相关创业服务,具有相应管理机构,具有6名以上创业指导专家队伍;
2.新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且可容纳不少于40户的创业空间,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场地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且可容纳不少于30户的创业空间,场地作为孵化基地用途使用期限不少于3年。创业实体一次性入住率不低于50%。场地须产权清晰或租用合同明确,在使用期内不得变更用途;
3.有相应的供电、供水、供暖、消防、通讯、网络等生产生活基础配套设施;
4.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
申请认定创业孵化基地,须提交以下材料:
1.《河北雄安新区定点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表》;
2.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消防报告等;
3.基地建设和发展报告,包括基地建设基本情况、投资主体、机构设置、综合服务、管理制度等;
4.在职管理和辅导人员、创业指导专家情况。
认定过程
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根据基地等级向新区公共服务局或所在县人社局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新区公共服务局(县级基地为县人社局)初审后,实地考察,对照《河北雄安新区定点创业孵化基地认定评估表》进行评估。经考察、审核合格的授予“雄安新区定点创业孵化基地”牌匾,发放创业孵化基地认定证书,同时报新区改革发展局(县级基地为县财政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问题二: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将获得什么补贴?
1.根据入驻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户数,给予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贴,标准为每年每户4000元(不足一整年的按实际入驻天数计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入驻定点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正常经营满6个月的,给予孵化基地最长不超过3年的一定额度场地租赁补贴和物业、水电费补贴,场地租赁补贴标准:每平方米每天2元(不足2元的据实补贴),公共面积平均摊入创业实体中,但每个创业实体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物业水电费补贴标准:每个创业实体每年物业费、水费、电费补贴之和最高不超过1000元(不足1000元的据实补贴)。创业实体超出以上补贴的,需自行向孵化基地补缴差额部分。
问题三:创业孵化基地将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哪些“福利”?
1.为孵化创业实体提供经营场地;
2.协助相关部门落实扶持创业政策;
3.协助孵化创业实体办理开业手续,提供创业指导、融资服务、管理咨询、创业培训、事务代理等免费服务及法律、会计、评估、营销、战略设计、市场策划等咨询服务;
4.维护孵化创业实体的合法权益;
5.加强宣传,营造创业文化与氛围;
6.提供会议室、培训室、安保、保洁等服务;
7.跟踪了解入驻创业实体的经营情况;
8.组织入驻实体进行创业交流、考察等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业务培训、专家指导等创业帮扶活动,至少安排两次经营业务对外宣传活动;
9.协助入驻创业实体解决其他有助于创业实体发展的相关问题。
问题四:创业实体如何入驻创业孵化基地?
入驻条件:
1.申请人为初次创业人员(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孵化期满时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2.有就业创业证证号;
3.有完整的创业项目计划书。
入驻程序:
1.申请: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须向创业孵化基地提交实体负责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就业创业证证号、创业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及创业项目计划书等相关材料。
2.审核:创业孵化基地组织创业指导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审核。
具备以下条件可优先安排入驻:
1. 创业项目申请人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和创新性;
2. 创业项目曾获得各级科技扶持资金或创业基金;
3. 创业项目曾获得各级创业模拟大赛名次;
4. 创业项目曾获得国家专利证书且具有推广使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