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市监函〔2019〕19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相关处室(单位):
现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4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市场监管系统内部随机抽查全覆盖,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完成在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各业务条线双随机抽查任务的全流程整合,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制度机制,实现市场监管系统内部随机抽查全覆盖、常态化、规范化,全系统年度抽查企业占比5%以上,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省局各业务条线对照《市场监管总局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结合“三定”职责和工作实际,梳理确定本业务条线随机抽查事项,汇总形成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将各业务机构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对象对应相关抽查事项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做到监管对象应纳尽纳,并实施动态管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持有执法资格证的执法人员全部纳入执法人员名录库,并综合考虑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专长等因素,分类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本着谁建立、谁管理的原则,对“两库”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抽查实施细则,整合原部门的实施细则,2019年4月底前出台全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确保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二)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省局的安排,结合本地实际与工作需求,统筹制定本级2019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应合并安排,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计划要确保完成抽查企业占比5%以上的任务目标(含省局的计划安排)。2019年3月15日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抽查工作计划的制定、上报和公示,以确保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
(三)科学合理实施随机抽查检查。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随机抽查检查。根据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和检查事项,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四)强化抽查检查的精准性和结果的公示与运用。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以信息化为支撑,以市场监管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大数据分析和信用分类监管为手段,提升“双随机”监管工作的精准性和震慑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进行公示。省局将在每次抽查任务结束后从后台调取各市抽查结果公示情况,予以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及相关部门的要及时抄告、移送,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五)做好宣传和业务培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舆论宣传,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大力推广,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展示市场监管部门公正、廉洁、依法、审慎监管的良好形象,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年度培训计划中安排好随机抽查业务培训、一线执法检查人员培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局成立由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庞彦须同志任组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业务处室以及省局信用监管处、执法稽查局、消费品和纤维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价格监督检查局、反不正当竞争局、网络交易和合同监督管理处、广告监督管理处、质量发展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处、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食盐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计量处、标准技术管理处、标准创新管理处、认证监督管理处、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知识产权管理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局信用监管处,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搞好统筹协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机构改革的整体效应,强化监管工作融合,完善条线监管,加强指导、协调与调度,做好对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推进、指导、督促。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凡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对象未被抽到或抽到时未查出问题,只要执法检查人员不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四)加强督导检查。省局将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适时组成督导组到各市开展督导检查,查找问题不足,督促整改落实。各市局要加大对县(市、区)局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召开会议调度,定期深入基层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五)注重情况反馈。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梳理抽查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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