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雄安新区垃圾处理过渡设施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编制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投资总估算约8381万元。
1.3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雄安新区垃圾处理过渡设施项目。
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雄安新区雄县龙湾镇马务头村,建设规模300t/d,年处理垃圾量为100000t;占地面积31280m2,约46.9亩。
项目建设内容为围墙内各生产装置及生活设施涉及的土建、设备采购、设备安装与调试及其他工程。垃圾焚烧拟采用热解气化生产线,配置方案为2台150t/d热解气化炉以及1台二燃室及余热锅炉、一套烟气净化系统。烟气净化采用“SNCR炉内脱硝+炉内脱硫+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湿法脱酸”工艺流程。垃圾渗沥液处理拟采用“预处理+厌氧处理+MBR+NF+RO”处理工艺,确保渗沥液经处理后达到回用标准。
项目建成运行后产生约20000t/a焚烧炉渣,可用于修路基材,无法利用的送填埋场填埋;约1000t/a稳定化达标后的焚烧飞灰,经处理后形成稳定的玻璃体,外送渣场处置;约16t/a污泥,送本工程焚烧炉焚烧;约9t/a生活垃圾,送本工程焚烧炉焚烧。
水源及排水:生活用水、化学水站用水、气化炉水封用水、给水泵轴承冷却水、引风机冷却水引自自备水井,转运平台冲洗水,除渣机、石灰浆制备、碱液制备、飞灰固化及绿化、道路洒水利用循环水及渗滤液处理装置处理后的废水,渗滤液处理后的浓水回喷垃圾池内,脱盐水站的清净废水直接外排。
1.4项目招标内容:承担雄安新区垃圾处理过渡设施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省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并满足发包人相关要求。
1.5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1.6确定原则:推荐排名第一(经评审的最低价)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
2.比选文件获取事宜
此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雄安官网”(http://www.xiongan.gov.cn/),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投标人获取比选文件方式为:于2019年3月19日18时前(节假日不休息)将法人盖章、签字的投标委托书(格式自拟)扫描件发至“5.采购人联系方式”中所示邮箱备案登记,采购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比选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活动,采购人有权拒收未进行备案登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
(2)业绩最低要求:近3年内有同类或类似业绩至少1项(2016年1月1日至今)。
(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不良诉讼。
(5)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截标/递交时间:2019年3月22日下午14:00时
截标/递交地点:河北省容城县容城体育馆配楼205室
备注:申请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统一送达采购人规定的递交地点。迟于截止时间送达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5.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克
电话:13691405959
邮箱:zhaoke9107@126.com
地址:河北省容城县容城体育馆配楼205室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