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3月1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省政府近日印发的《关于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部署专项计划》进行解读。
“今年的减税降费,既包含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对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的结构性减税,也包括下调社保费单位缴费比例等降费措施。”我省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他们今年将围绕专项计划提出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对制造业等结构性减税、减征地方税、下调社保费费率、继续清理政府基金和收费、继续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收费、继续落实好现行税收优惠等七类政策措施集中发力,实打实减税降费,实质性减轻企业负担,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认真落实七类政策措施,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大幅放宽可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到10万元。
认真落实对制造业等结构性减税政策。推进增值税税制改革,下调增值税税率,适当降低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增值税税负,为企业转型升级集聚新动能,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税。根据中央授权,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最大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认真落实社保费降费政策。结合社会保险费征收主体变化、征收效率提高等因素,研究落实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继续清理政府基金和收费,今年6月底前调整修订相关基金和收费目录清单。继续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收费,推动现行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只减不增、标准只降不升。继续落实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对近年来继续有效的税收政策进行梳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具体分为七类,突出了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着眼“放水养鱼”,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这次推出的小微企业减税政策的最大特点体现在普惠性上。”省税务局副局长王文涛说,普惠性主要体现在涵盖税种多、政策标准宽、惠及面大、政策享受活四方面。比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后,全省173.36万户小规模纳税人中,大约有162.08万户可享受免税政策,政策惠及面达到了小规模纳税人总数的93.5%。
实行清单管理,全面考核评估,保障减税降费政策见实见效
为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专项计划》提出,对减税降费工作实行政策清单动态管理,对清单中的每项政策,各级各部门要对标对表,逐项盯准,研判政策预期,制定落实措施,跟踪跟进问效。
省财政厅税政处处长王晓轩表示,财税部门将对2018年以来国家和我省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建立目录清单,及时对外公布,动态调整更新,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凡是没有法律法规等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真正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
此外,我省相关部门还将强化工作督导,及时解决政策落地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坚决打通“中梗阻”“最后一公里”。全面制定综合考核评估办法,对相关部门和各市、县政策落地情况、减税降费效果、突发问题处理结果等进行考核评价,以考核促工作,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平稳落地。
目前,我省已成立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小组,下设综合推进组、减税专项组、降费专项组,分别由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改委牵头,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助推减税降费有序推进,有效实施。
“今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势必会对财政收入带来一定的影响。”王晓轩表示,为保障全省财政平稳运行,财政部门拟采取优化支出结构、强化基层运行监控、发挥地方政府债券效益等措施,在确保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积极培育财源,努力完成全年预期目标。(记者 贡宪云 见习记者 焦榕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