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提高办学质量,保障全省学前教育人才培养学历提升目标的顺利实施,2018年底,我厅组织专家对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机构进行了评估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整改学校复查结果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全省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与水平评估结果的通知》(冀教师[2018]1号)文件要求,我厅对5所限期整改的学校进行了重新评估,结果如下:
(一)丰宁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张家口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三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四所学校通过复查,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
(二)依据唐山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不再招收中专层次学生。2019年起停止其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
二、新增学校6所
根据各地培养需求和区域布局,我厅对正定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新乐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隆化县职教中心、易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任丘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内丘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等6所申办学校进行了评估,认定6所学校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2019年允许招生。
调整后,全省2019年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共53所(名单附后)。
三、有关要求
1.各市教育局、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的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办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的幼教人才。要做好中高职学校“3+2”模式学前教育专业培养衔接以及中等学历层次专业分流等准备工作。
2.执行招生“双向备案”制度。一是向省招生管理部门备案,二是向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备案。未进行“双向备案”者,不得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3.确保招生质量。各市要划定本市幼儿教育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报省教育厅师教处审核后公布(省属学校不得低于石家庄市最低控制线)。相关学校不得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录取。不执行有关政策的学校,取消其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
4.开办学前教育专科专业的高等院校,不得与公布的53所学校之外的其他中职学校联合开办3+2学制幼儿教师培养工作。
附件: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53所)
河北省教育厅
2019年3月8日
附件
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
办学资质学校(53所)
石家庄市学前教育中等专业学校
石家庄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石家庄市艺术职业学校
石家庄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
正定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新乐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承德市工业学校(承德幼儿师范学校)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兴隆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承德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滦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丰宁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隆化县职教中心
宣化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张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怀来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万全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张家口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
唐山市职业教育中心
固安县职业中学
廊坊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三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保定市女子职业中专学校
涞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蠡县启发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曲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易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泊头职业学院
沧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黄骅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青县幼儿师范学校
河间市职业教育中心
任丘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衡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衡水科技工程学校
邢台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邢台技师学院)
南宫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
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
内丘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邯郸学院武安分院
邯郸学院曲周分院
邯郸学院大名分院
邯郸市职教中心
定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辛集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河北经济管理学校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
河北商贸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