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发展的意见》
今年完成33万贫困人口脱贫 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制图/刘欣瑜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发展的意见》提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真正谋在深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意见提出,2019年完成33万贫困人口脱贫、1448个贫困村(含382个新识别贫困村)出列和剩余贫困县摘帽任务,实现所有贫困县、贫困村脱贫退出,全面完成全省13.59万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确保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全面统筹脱贫和防贫工作,确保建立形成稳定脱贫和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集中力量攻克“坚中之坚”。把扶贫工作重心、政策支持重心、社会帮扶重心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把脱贫攻坚资金、重大工程项目、扶贫政策举措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脱贫攻坚期内,每年对10个深度贫困县分别单独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亿元。继续强化“五包一”“三包一”定点帮扶。加强对10个深度贫困县、206个深度贫困村的跟踪监测评估,重点跟踪实施方案进度、政策落实和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及时预警和纠偏,防止出现工作“死角”。
夯实脱贫攻坚基础,确保“两不愁三保障”精准落实到户。扎实开展中央专项巡视、国家扶贫成效考核、督查巡查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提升行动,实现扶贫脱贫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落实动态管理服务机制,着力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
加大产业就业科技扶贫力度,提高扶贫脱贫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产业扶贫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扩大产业覆盖面,增强产业扶贫针对性,提高产业收益率,支持贫困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升就业扶贫的组织化程度,推动贫困县贫困村科技扶贫全覆盖。
实施综合保障性扶贫脱贫计划,提高贫困人口社会保障和救助水平。推进农村特困群体社会救助全纳入,将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及政策边缘人群全部纳入监控范围,实行建档立卡,加强帮扶和救助,防止滑入贫困群体范围。推进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取得新突破,强化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重保障,实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
强化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脱贫措施,解决稳定脱贫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把易地扶贫搬迁与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化农村改革、农村危房改造、“空心村”治理、农村养老服务结合起来。
下大力完善防贫常态长效机制,多措并举防止返贫和出现新的贫困。强化脱贫后续扶持,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和脱贫户,进一步明确脱贫不脱政策、不脱帮扶、不脱监管,继续加大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保障性扶贫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保持支持政策一段时间稳定不变。强化贫困边缘人口扶持,完善防贫机制,对非建档立卡低保对象,由民政部门组织开展调查,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防止低保对象成为贫困人口。
强化攻坚资金保障,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投入主体和主导作用,坚持增加政府扶贫投入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重,确保扶贫投入与打赢脱贫攻坚战需求相匹配。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常态化监管,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继续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零容忍”,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继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改进扶贫干部队伍作风。
意见要求,认真贯彻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要求,为全面提升脱贫攻坚水平提供坚强保障。坚持以上率下,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实行党政同责,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定期研究脱贫攻坚、县乡党委书记“擂台赛”、领导干部包联、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等制度。注重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严格督查问责,推动工作落实。总结推广典型,营造浓厚氛围。(记者潘文静 通讯员张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