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容城段)施工监理,是雄安新区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的组成部分,雄安新区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19]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容城段部分。
2.2项目实施周期如下:工程施工总工期20个月,包括工程准备期、工程施工期、竣工交付阶段及质量保修等阶段。
2.3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含水保工程、环保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工程合同估算价:1190.89万元。
2.7标段内容:19.3公里提防治理工程、东马营倒虹吸工程(含南拒马河左堤150m(Z27+600~Z27+750)、南拒马河右堤200m(桩号Y28+900~Y29+100)、ZC30+400~ZC31+200主槽卡口段疏浚等)建设进行建设(含水保工程、环保工程)监理工作。南拒马河右堤桩号Y15+200~Y26+000、长10.8km,以及ZC16+000~ZC27+700主槽卡口段疏浚,主要水工项目包括南拒马河右堤加固及部分堤线调整、东河引水闸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自行承诺(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
(16)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其它水利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独立承担并完成过至少1个工程投资额2亿元(含)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且具有至少1个已完工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总监业绩;拟派的总监工程师,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职称;
(4)财务要求:提供2015年至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不良诉讼;
(6)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日下午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提供,格式自拟)、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或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发至3223074799@qq.com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供如下资料: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Word版、盖章后电子版均需发3223074799@qq.com或anle@sinosteel.com邮箱);②投标人若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请提供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请按我公司账户汇款,然后将汇款单(汇款备注招标编号:1940STCX0211)扫描件及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发送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第一开标室(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楼西南侧大楼一层,投标人在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P1停车场换乘园区免费摆渡车进入园区再步行前往,建议提前前往)。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邮编:100080
联系人:安乐、高宏宇、魏然、封勋
电话:010-62688254(购买标书)
电话:010-62688209/8227,13141423180
传真:010-62688250
电子邮件:87077190@qq.com
账户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账号:9576032800000067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