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雄安新区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容城段)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是雄安新区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的组成部分,雄安新区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19]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容城段部分。分为3个标段进行建设。
2.2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
项目建设内容应按照雄安新区关于智能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要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落实雄安新区关于建设者工资保障金等相关规定。
2.3工期:3个标段施工总工期均为20个月。其中,南拒马河右堤主体堤防工程应于2019年主汛期前发挥防洪效益。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为:南拒马河右堤10.8km(桩号Y15+200~Y26+000)加高加固, 5.85km主槽疏浚、新建东河引水闸、管理用房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本标段中标单位负责设计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制订统一设计原则,标准,汇总施工图文件,牵头做好报审等工作。
第二标段为:南拒马河右堤8.27km(桩号Y26+000~Y28+900和Y29+100~Y34+470)加高加固,主槽疏浚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第三标段为:东马营倒虹吸工程、南拒马河左堤150m(桩号Z27+600~Z27+750)、南拒马河右堤200m(桩号Y28+900~Y29+100)加高加固,0.8km主槽疏浚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工程合同估算价
第一标段:37203.0318万元;
第二标段:20665.9285万元;
第三标段:13496.57万元。
投标人可以选择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标段中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自行承诺(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
(16)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同时具有: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3)工程勘察岩土勘察专业甲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4)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一标段、二标段业绩最低要求: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工程投资额2亿元(含)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或PPP合同业绩。可分别提供设计和施工业绩加总计算,一个设计业绩加一个施工业绩被视为一个合格业绩(不局限于同一工程);
三标段业绩最低要求: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工程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或PPP合同业绩。可分别提供设计和施工业绩加总计算,一个设计业绩加一个施工业绩被视为一个合格业绩(不局限于同一工程)。
(3)一标段、二标段项目经理最低要求: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具有完成工程投资额2亿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或PPP合同业绩。
三标段项目经理最低要求: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具备已完成的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或PPP合同业绩。
(4)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及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5)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可以由项目经理兼任;
(6)财务要求:提供2015年至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7)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不良诉讼;
(8)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应至少包括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方应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进行投标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日下午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提供,格式自拟)、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或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发至3223074799@qq.com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供如下资料: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Word版、盖章后电子版均需发3223074799@qq.com或anle@sinosteel.com邮箱) ;投标人若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请提供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请按我公司账户汇款,然后将汇款单(汇款备注招标编号:1940STCX0212)扫描件及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发送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21日10时0分,地点为: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第二开标室(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楼西南侧大楼一层,投标人在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P1停车场换乘园区免费摆渡车进入园区再步行前往,建议提前前往)。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邮编:100080
联系人:安乐、高宏宇、魏然、封勋
电话:010-62688254(购买标书)
电话:010-62688209/8227,13141423180
传真:010-62688250
电子邮件:87077190@qq.com
账户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账号:9576032800000067
2019年2月28日